新能源电池基金发行失败利大于弊
2022年2月12日,历经3个月的募集,因基金并未募集到2亿元的资金,中银证券国证新能源电池ETF基金公告发行失败,成为虎年首只基金合同不能成立的公募基金,引起市场的广泛关注和热议。新能源ETF基金发行失败有那些利弊?基金投资者如何才能避免损失,立于不败之地?
事实上,另外还有一只同样投资于国证新能源电池指数的ETF基金与中银证券的这只发行失败的基金几乎在同期发行。幸运的是,这只基金在1月8日公告成立,总共募集了约2.13亿元,有效认购户数为1726户。不幸的是,这只募集成功的国证新能源电池ETF基金自1月24日上市以来,仅仅经历10个交易日,基金净值就已经下跌超过10%,基金投资者悉数被套牢。正所谓“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
虽然中银证券国证新能源电池ETF基金发行失败了,但无论对管理人、投资人、代销机构还是对其他市场主体而言,这并非全是坏事,也有其积极的一面。
对基金管理人而言,基金发行失败必然会有人力、物力、财力和声誉上的损失。首先,管理人作为基金发行失败的主体声名远扬,与发行爆款基金的管理人相比显然不算光彩。其次,在基金产品设计、产品申报、指数使用许可、营销准备、资金退回等方面难免会耗费相当多的人力。最后,基金发行失败,管理人要负担投资人的利息费用、销售机构的代销费用、会计中介机构费用、宣传营销费用等等。
然而,此次基金发行失败却避免了基金管理人遭受由于基金亏损带来的更大声誉损失,避免了对基金投资人和销售渠道的更大伤害。甚至还可能逆袭成基金管理人审时度势,发现新能源电池行业与基金申报时相比,风险积累过大,为了保护投资人利益管理人采取消极营销策略,主动发行失败,忠于投资人的利益,勇于独自承担信托责任。
笔者以为,虽然此次基金发行失败了,但对基金管理人却是利大于弊的,没有什么比保护基金投资人利益更重要的事。基金管理人可以借助此次事件导致知名度的提升,树立起能够准确把握市场节奏,不惜代价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的高大形象。
对于基金代销机构而言,虽然在营销过程中可能付出了些许人力和物力,但是基金发行失败,基金管理人也会承担代销费用的。基金代销机构同样可以借助基金管理人的东风,树立起为基金持有人负责的理念,反思代销基金过程中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平衡的问题。
当基金代销机构和客户经理,以一两年甚至几个月的短期历史业绩来线性评价基金,总是向客户推荐短期好销售的基金时,则这些基金代销机构和客户经理也就成为了导致市场泡沫和基金持有人亏损的推手。
对于大部分基金投资人而言,这次基金发行失败仅仅损失了几个月的机会成本,还能得到管理人的利息补偿。最幸运的是,基金持有人避免了净值出现快速下跌的损失。只有对那些用股票认购ETF基金,企图借新发行的指数基金对泡沫股出货、锁仓的人们才会失算。
对整个市场而言,此次公募基金发行失败进一步引发了人们对公募基金行业的关注和思考,有利于促进公募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基金好发不好做与好做不好发,这个世界难题到底该如何破解?基金管理人是否值得蹭热点发行基金,为了上规模导致持有人亏损?基金代销机构和客户经理的销售业绩如何与基金持有人的盈亏利益相协调?如何防范被动式基金在大盘或者行业股票出现泡沫成为接盘侠?公募基金销售到底是应该加强窗口指导还是应该交给市场去洗礼?
假如是在市场底部,由于投资人的恐惧心理导致基金募集失败,致使基金持有人错失了未来巨大收益的话,这的确是一件令人十分遗憾的事情。但是在大盘或行业股票出现明显泡沫之际,相应的公募基金发行失败,反倒是一件利大于弊的好事,反映出管理人趋于成熟、代销机构趋于成熟、投资人趋于成熟。
在笔者看来,投资者购买股票型基金要立于不败之地,最重要的是具备持有期至少满五年的能力。一旦遇到市场过度悲观或者定价错误,则可通过延长基金持有期限来战胜短期困难,切忌把有可能用于医疗、教育、买车、买房、旅游、经营等短期资金投入股票型基金。
另外,要避开大盘或行业的狂热阶段,秉承泰山资产配置必胜法则。如果在市场具有明显泡沫的阶段投资于股票型基金,并且资金计划不周将短期资金投入基金则经常会导致亏损,即便长期投资收益依然会战胜通货膨胀,但是比起在市场低位投资,收益率也会大打折扣。
最后还要抵御基金净值波动的影响。波动是股市的天性,个股频繁、巨大的波动是由基金经理承受,而基金持有人则需要承受基金净值相对平缓的波动。基金持有人如果陷入贪婪与恐惧的泥潭,以“炒股票”的方式“炒基金”,往往会遭受重大损失。
作者系泰石投资董事总经理
(编辑:孙明胜 校对: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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